第485章 我冯敬尧这辈子,做过最正确的事,就是把程程嫁给了你。 唐古拉山的冰潇花
魔都,法租界,愚园路,冯公馆。
十二月的夜幕降临得早,才刚过五点,天色就已经暗了下来。
韩振华从汽车里钻出来,整了整大衣的领子,朝冯公馆的大门走去。
一进门,他就听到了客厅里传出的笑声。
那笑声,一个是岳父冯敬尧的,洪亮、爽朗、带着一种“老夫今天心情很好”的畅快。
另一个声音,陌生又熟悉。
韩振华换了鞋,走进客厅,目光落在那位坐在岳父对面的客人身上。
那人四十出头的年纪,身材魁梧,虎背熊腰,光是坐在那里,就给人一种压迫感。
一张方方正正的国字脸上,浓眉大眼,鼻梁高挺,嘴唇微厚,下巴上留着一撮短须,修剪得整整齐齐。
皮肤黝黑,像是常年在外奔波晒出来的。
穿着一身藏青色的绸缎长袍,领口敞开,露出里面白色的衬衣和一条粗大的金链子。
手腕上戴着一串沉香木的佛珠,每一颗都有拇指大小,包浆温润,乌黑发亮,一看就是盘了许多年的老物件。
手指粗短,指关节突出,虎口处有厚厚的老茧——那是常年握刀握枪留下的痕迹。
他坐在沙发上,腰板挺得笔直,双手放在膝盖上,姿态恭谨。
但眉宇间自有一股不怒自威的气势,那双眼睛虽然带着笑,但目光扫过之处,像刀子一样锐利。
韩振华一眼就认出了他。
万墨林。
青帮“通”字辈大佬,陆云笙留在魔都的最大的心腹。
当年陆云笙从魔都前往香江之前,把魔都的所有青帮势力全部交给了万墨林打理。
此人虽然名义上是冯敬尧的“晚辈”!
冯敬尧是“悟”字辈,比万墨林高一辈——但实际上是青帮中响当当的人物。
在魔都地面上,提起“万墨林”三个字,没有人不竖大拇指的。
此人最出名的一件事,是当年陆云笙被刺客暗杀,万墨林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了刺向陆云笙的刀。
那一刀,从他的左肩一直划到右肋,伤口深可见骨,缝了四十七针。
从那以后,陆云笙就把万墨林当成了自己的亲兄弟。
“墨林老弟,你是不知道,我家小小一现在会走路了,晃晃悠悠的,像个小企鹅……”
冯敬尧正说得眉飞色舞,一看到韩振华进门,立即笑了。
“振华回来了!”
万墨林听到“振华”两个字,像是被电击了一样。
他的身体猛地一震,然后立即站起身。
动作很快,快得像是一直在等这一刻。
他先是整了整长袍的衣领,然后双手抱拳,高举过头,深深一躬。
那一躬,弯腰超过了九十度。
额头几乎碰到了膝盖。
是青帮中最高的礼节——三拜九叩中的“一拜”。
在青帮的规矩里,这种礼节,只有在拜见祖师爷、拜见长辈恩师、或者拜见救命恩人的时候才能用。
韩振华吓了一跳。
他当然知道这个礼节的份量。
青帮规矩森严,上下尊卑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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