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8章 大封群臣 御炎
于是刘基对没有获得军功爵位的士兵也是不吝赏赐。
赐钱,赐酒,赐绢布,赐米粮,赐牛羊肉,并免除军属一年到三年不等的赋税,一波大撒市,引得全军欢腾,万岁的呼声震天动地。
在这种情况下,这群争强好胜、敬重强者的天下最强武力集团的精英斗士们谁还顾得上些许的不满与疑惑呢?
只是欢庆,也只该欢庆。
与此同时,刘基也进一步明确了汉朝「非军功不得封爵」的原则。
哪怕这一时期文职官员和武职官员之间的界限并不清晰,出将入相还是常态,但文职官员是不能依靠军功之外的功绩封爵的,哪怕是军事武官,没有获得军功,也不能封爵。
而从长远考量,刘基觉得也应该逐步推进文职官员和武职官员之间的明确界限与专业性,通才全才毕竟是少数,能做好一件事情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已经十分不易。
再叠加之后他打算推动的科举制度改革,这样的做法就更加有必要。
而这样一来,就必须要考虑文官的态度和想法。
文官处理后勤、治理地方也会立下功劳,也要付出心血,不能只嘉奖武将的军功而不奖励文职官员所做出的政绩。
顺便刘基也考虑到官职的稀缺性,考虑到往后可能出现官员数量大于职位数量的实际情况,于是便在官职升迁之外设下了一套与武将爵位相对应的文臣勋位制度。
武将职位不能提升的时候,就拿爵位和赐封来应付一下。
同样,文官职位不能提升的时候,也可以拿勋位来应付一下。
和武官的爵位一样,文臣的勋位也能代表官员本人的荣誉,也能代表官职俸禄之外的额外正当收入,类似于制度化的奖金。
同时,哪怕一名官员没有正式的职位,但是拥有勋位的话,也能持续获得制度化的奖金收入。
这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刘基给予武将、文官们的额外收入途径。
毕竟考虑到王朝经济收入的问题,给文武官员们的正式俸禄不会太高,爵位和勋位制度的引入则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善这一问题当官不能不进取、不能不立功,你立功,给你爵位、勋位,你的收入自然会提高。
这也是一种变相的激励模式。
于是刘基充分参考了唐朝、明朝的散官和勋阶制度,定下了属于大汉第三帝国的文臣勋位制度。
武将爵位分为十五等,文官勋位则分为十等。
第十等将仕郎,第九等登仕郎,第八等承奉郎,第七等给事郎,第六等宣德郎,第五等奉议郎,第四等承议郎,第三等朝议大夫,第二等正议大夫,第一等柱国大夫。
所有文职官员所立下的非军功类别的功绩都会积累进入勋位体系之内,作为文职官员的额外嘉奖。
与武将爵位差不多,刘基还加了附带条例,即在文职官员晋升、派遣的时候,有勋位的文官会比没有勋位的文官更具优势。
与武将不同的是,武将爵位所附带的「食邑」封赏依旧作为象征性名称而得到延续,而文官勋位的经济赏赐的名称则被刘基定为【奖金】。
这大抵算是刘基的一点小小的恶趣味。
而综合前后七年以来的所有文职官员所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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